退費標準:
1. 已完成報名手續卻因故不能參加者,請於六月十五日前以電話通知工作人員,並將錄取通知連同事由,在電話通知後三天內以傳真辦理退費,退費須扣除二成費用(包含已支付之文件、行政手續、保險等)。
2. 若通知日期在六月十六日至營隊活動開始之前一天,退費須扣除五成費用(包含已支付之文件、行政手續、保險、活動教具、營服等),辦法同上。
3. 若在營隊活動當天報到時通知,退費須扣除七成費用(包含已支付之文件、行政手續、保險、當天伙食費、獎品、活動教具、營服等),辦法同上。
4.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活動停辦,會由營隊主動辦理退費(扣除已支付之文件、行政手續、保險等工本費後之餘額),其餘全數退還。
5. 營隊當天無故未報到者,恕不辦理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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